宁都县:扶贫资金实行“清单式”管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宁都县对扶贫资金实行了“清单式”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一是资金使用正面清单。即建立两个台账。建立项目资金拨付台账和资金整合台账。做到五个必须。必须选准项目,核准资金,齐抓共管;必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必须按照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实施,做到不变通、不走样、不缩水;必须依法依规按文件进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必须将项目资金拨付至中标单位、采购商、一卡通账户。二是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即八个严禁:严禁多头申报、过头申报、重复申报、虚假申报项目;严禁白条支付工程款;严禁修建楼堂馆所、广场、喷泉、门楼、雕塑、假山、石刻等华而不实的项目;严禁用扶贫资金偿还债务;严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严禁使用现金支付工程款;严禁用于支付征地款项;严禁用于机构和人员支出。 (张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