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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四举措提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水平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2016年以来,南昌县财政局多措并举,不断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水平,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步明显,群众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热情日益高涨,农村实施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越来越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2016年全县共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372个,实际批复实施226个,财政奖补资金1810万元。2017年上半年全县共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78个,实际批复实施150个,目前大部分项目已完工,各乡镇正在组织竣工验收、决算评审。
  一是规范项目申报流程。突出强化乡镇管理职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须由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筛选后汇总上报县综改办,而不能由村委会直接向县综改办自行申报,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申报流程,一方面可减少村委会的往返时间和支出,另一方面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乡镇申报不平衡等问题。
  二是加强项目审批管理。县综改办根据上级财政拨付的奖补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的数量,初步拟定当年实施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数量,会同财政、农业部门实地查看拟批复的项目现场,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取消,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审批管理,杜绝了重复申报、未批先建等现象。
  三是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各乡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经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农业部门批复后,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5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招投标,并督促项目及时开工建设,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实施流程,杜绝了不经招投标就开工建设等现象。
  四是推行项目决算评审改革。南昌县2016年下半年开始推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决算评审改革,各乡镇须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5万元以上的验收合格项目进行决算评审。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再根据项目筹资筹劳及决算评审结果,核定财政奖补金额,有效的减少了财政奖补资金审核拨付方面可能存在的人为因素,最大限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2016年下半年,各乡镇均对本乡镇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了决算评审,全县项目评审率达到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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