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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紧抓“345”开展村集体经济责任专项审计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加强农村基层村集体和干部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赣县区梅林镇财政所根据省、市、区、镇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之前,全力配合镇村集体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组全面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
  审计工作主要抓住“三个重点”,把牢“四个环节”,做到“五个结合”,切实开展村级换届选举财务审计工作。“三个重点”:一是财务收支账目,采用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进行顺查与逆查;二是货币资金和有形资产,采用直接盘点现金、实物的方法;三是债权债务(包括承包合同结算兑现),采用核对、复核、查询的方法。“四个环节”:一是把牢各项收入账的清查,查是否有漏收或收入不入账;二是把牢各项费用的清查,查是否有虚假开支;三是把牢货币资金盘点核对,看银行账户流水、库存现金是否账实相符,是否有白条抵库及挪用公款等违纪问题;四是把牢债权债务账户核对,看是否与账户相一致。做到“五个结合”:审计查账与走访群众相结合,审计查账与核查实物相结合,审计与化解村级债务相结合,审计与处理问题相结合,审计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确保审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审计过程要求审计人员以会计制度和财经法规为依据,严格遵守审计程序,认真做好审计笔录,全面收集审计证据,做到严肃认真、客观公开、实事求是,正确区分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界限,提出恰当处理意见。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要廉洁奉公,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借机刁难,不准故意泄漏审计事项,以保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要与被审计对象见面,征询被审计对象的意见,如有不同意见的要进行复核,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或意见,报经领导批准后,按照问题的不同的性质,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对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以举债为名从中牟利以及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责令如数返还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审计过程中认真接受群众投诉与监督。审计结束后,审计情况及时向村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公开。
  通过这次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检验了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考核、选拔村干部提供重要依据,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打下扎实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推动全区农村集体承包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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