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四项措施”打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绿色通道”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切实加快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赣县区采取四项目举措打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绿色通道”:
一是消除制度障碍。赣县区认真梳理近年来有关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文件,对与省政府《江西省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实施方案》文件规定相抵触的文件一律进行修改,打通资金管理制度方面的“肠梗阻”;
二是加强工作责任。强化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主体责任,建立面向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审批、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的快速反应机制。
三是优化审批程序。赣县区下发加快扶贫资金支出的相关文件,优化项目审批环节,畅通了扶贫资金使用“绿色通道”。对需要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事项,按照“能放则放、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依法及时办理,实行特事特办。同时,组织乡镇领导、扶贫专干进行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业务培训,打通扶贫资金使用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区财政局、区扶贫和移民办抽调人员组成了10个督查工作组,对全区19个乡镇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纠正了部分乡镇执行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存在问题,促进了全区扶贫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拨付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