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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武宁县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责,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多举措强化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是优化资金安排,提升项目质量。县财政局始终坚持将有限的资金用于乡村振兴最急需的项目建设上。近三年来共筹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4亿元,投入5128.4万元建成196个产业类项目,安排2735万元支持352个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项目,拨付947.3万元推动14个脱贫户及监测户等人口就业项目落地。2023年统筹资金5262万元,将投向各类优质项目。
二是严格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安全。坚持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的原则,进一步压实项目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实行管项目与管资金分离,实行县级报账制和专账核算,有效防止财政资金“跑冒滴漏”。对达到招投标条件的项目,必须实行项目招投标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
三是强化跟踪问效,提升使用效率。实行衔接资金项目阳光监督,要求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分别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项目实施地点公示项目名称、地点、实施单位、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时间、预期目标、举报电话等情况,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持续对项目进行跟踪核查,将项目资金监管与日常督查有机结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从源头上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彭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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