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索格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南大道2111号世茂APM写字楼3-5号楼C2-406室
青原区财政局聚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千方百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织密织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
一是落实最新提标政策,兜牢民生底线。积极落实提标政策,持续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根据2023年新标准,全区城市低保月人均标准提高至885元,农村低保月人均标准提至660元,城镇特困人员和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月人均标准提高至1150元,农村特困自理人员供养月人均标准提至860元。
二是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优先安排民生保障资金,每月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4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556.9万元8427人次,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77.7万元268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219.1万元3696人次,孤儿生活补贴56.3万元127人次。
三是做实做细民生保障,增强民生福祉。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有效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同时,对于低保、特困人员有突发困难情况或者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向乡镇和街道拨付临时救助金,由乡镇和街道按程序发放给个人,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资金监管。会同民政、审计等部门,健全青原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举,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排查资金使用问题,确保资金合规合法使用。将困难群众保障资金纳入绩效管理考核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确保资金及时、准确、足额拨付到困难群众手里。(匡敏昕、尹沛)
上一篇:赣州经开区:旧貌换新颜,改造暖
下一篇:武宁县:三举措加强衔接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