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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五全覆盖”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新建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五个全覆盖”。
        一是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为了便于今后全面开展绩效目标软件化、信息化管理工作,2017年新建区财政局要求区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申请2018年度财政预算项目资金时,必须填报《新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未填报绩效目标申报或者区财政绩效办出具“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不能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审核意见的项目,不能列入“二上”预算编制。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
       二是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2017年新建区财政局要求区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开展绩效自评项目资金总量占2016年度部门财项目预算安排总量(含追加资金)的比例必须达到60%以上,且2016年度财政预算安排100万元(含追加资金)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三是绩效运行监控全覆盖。对2017年度区级部门财政支出项目,各区直部门(含所属单位)必须选一个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运行监控。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对所负责项目的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运行监控,以便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及资金支出进度。当项目支出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各主管部门应认真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四是部门整体绩效全覆盖。为了进一步提高部门整体依法履职效益,促进部门资源的合理配置,区财政局要求区直各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全部预算资金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 公共服务的履职质量和成本控制,从整体上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
       五是预算绩效考核全覆盖。区政府将区直各部门的绩效管理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区财政从绩效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等五个方面制定了考核实施细则。为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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