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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托起幸福民生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收增支因素叠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背景下,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坚定落实民生政策,坚持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截止9月30日,我市累计完成民生支出379.3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4%,同比增长34.2%,较上年同期提升3.4个百分点,民生支出的增长高于同期财政支出增幅5.8个百分点,“财政惠民”理念再一次得到有力践行。
  一、加投入,减支出,鼓起民生资金“钱袋子”
  加法方面:一是加大民生资金投入。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本级自筹,特别是近年来采取调入基金、盘活存量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持续加大民生工程投入力度,相关资金从最初的2007年的12.25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175亿元,总量增加162.75亿元,翻了近四番,年均增长率达30.5%。二是不断增加民生实事内容。从2007年最初的46件实事扩展到2017年93件实事,事项数量增长1倍多;民生覆盖面也从最初偏重于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教育、环境保障等基础上,扩展至文化、体育、社区生活、精准扶贫等方面等多个方面,民生工程产生的总体社会效益不断提升。三是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民生项目建设。截止今年9月底,已落地实施的民生领域PPP项目达16个,投资规模约190亿元,引入社会资本达182亿元,有效缓解民生项目财政资金压力。
  减法方面:对县区而言,加强支持力度。抓住中央调整营改增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的契机,调整市对城区财政的分成比例,增强基层财政保障民生的能力;同时,持续加大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和奖补资金,减少县区推动民生工程的财政负担。对部门而言,压缩一般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控制行政管理成本,去除一切不必要的财政支出,将节约出来的财政资金优先用于民生工程。对群众而言,降低税费负担。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各类降税减费政策,今年以来共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46项,减少政府性基金2项,降低用人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担,调低8项行政事业型收费标准,预计可为我市企业和居民减轻负担近2.5亿元。
  二、重民意、广覆盖,打好民生资金“分配牌”
  坚持新增财力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社会事业倾斜,民生资金主要投向群众密切关注的扩大养老覆盖、促进就业、低保提标、教育发展、加强农村建设等方面,优先保障教育、文化、支农、群众生活等需求。
  为实现“学有所教”,编制完成2017年市本级教育费附加、城维税、土地纯收益提取教育资金、省返还地方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收支预算,支出预算达9.38亿元;安排市本级教育专项资金预算5.24亿元;及时下达各类转移支付资金以及本级专项资金,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教育支出累计完成69.13亿元。
  为实现“老有所养”,不断加大养老事业的资金投入,推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今年前三季度已拨付高龄老人生活补助资金4780万元,老人意外外伤害保险资金119.8万元;继续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60岁以上的“三无”、特困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扩大承保范围、提高赔付标准。
  为实现“病有所医”,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45元提高至50元,城区提高至52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降低群众医疗负担;及时异将地就医预付金拨付到位,全面保障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工作顺利开展;预拨资金1.6亿元,保障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
  为实现“困有所帮”,不断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2017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5元,今年前三季度拨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和特困人员救助经费5.12亿元;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南昌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应急补充救助制度,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困难,今年前三季度已拨付临时救助资金1623万元。
  为实现“劳有所得”,统筹安排就业资金,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扶持政策,实现创业带动就业,2017年安排本级就业资金预算1.59亿元;积极响应南昌市人才发展战略,安排2017年市本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8000万元专项用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各项业务开支。
  为实现“住有所居”,不断建立健全分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至2016年年底已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54899套;推进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度和保障面积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017年前三季度完成棚户区改造1.87万户,约6.5万人受益;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达7.13亿元。今年前三季度给低保家庭累计发放公租租赁补贴304万元、低收入家庭公租房补贴4880万元。
  三、强监管,优服务,编织民生资金“保障网”
  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职责,从制度建设、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方面入手,构建多层次的民生资金监管体系,确保民生资金的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
  制度建设上,按照“民生资金运转到哪里,制度约束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及时完善或制定相关民生资金管理办法,从源头上为规范民生资金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联合相关单位出台或修订了《南昌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南昌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办法》《南昌市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
  资金管理上,对需投入财政性资金的民生项目进行细化和分解,印发民生工程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并通过每月的工作调度会,及时解决民生资金管理上遇到的各类问题;建立健全资金拨付绿色通道,通过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拨、垫付等方式,限时办结,致力打造资金拨付“飞毛腿”,保证民生资金的按时下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及时让百姓了解民生资金的使用情况。
  绩效考核上,积极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着力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机制,今年以来,对所有200万以上的民生项目开展事后绩效评价,并从中选择6个热点项目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重点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督促项目单位提出改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民生政策的落实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监督检查上,以保障重大重点项目为着力点,每年都会对民生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各项问题,一方面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务求整改到位;另一方面,对涉及违法犯罪的问题,按照相关程序移交纪委和检察院,坚决防止民生资金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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