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坚持以“四个强化”为抓手,扎实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景德镇市财政局积极试点、大胆探索,以“四个强化”为抓手,积极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成效显著,连续5年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一是强化评价体系建设。积极与上海财经大学绩效评价研究中心合作,建立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构建体现相关性、重要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实现了共建共享。
二是强化向外借智借力。积极构建预算管理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和监督指导库,建立合理的奖励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智力支持和制衡监督。
三是强化管理机制健全。采取“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方式,在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和反馈应用等环节,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实现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是强化管理队伍建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加大预算绩效业务学习培训力度。通过与先进地区的协作,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打造了一支“思进取、能担当、懂政策、精业务、善学习、会研究”的绩效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