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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四方面”做好2016年县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更好推进县级部门依法依规开展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使部门决算“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落到实处,靖安县财政局从“四方面”做好2016年县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一是明确公开的范围。所有纳入2016年县级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部门均须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涉密信息除外)。部门决算中依法确认国家秘密的信息,在经县保密局审查批准后,可不予公开;涉密信息经法定程序解密并删除涉密内容后,应予以公开。
       二是规定公开的内容。各部门(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内容包括:部门职能、机构设置、总体收支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并对数据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必要的说明。结合公开要求,对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说明。
      三是统一公开时间及形式。各部门(单位)应当在县财政局批复部门决算之日起20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且应当在2017年10月30日17时之前公开完毕。各部门(单位)要以本部门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通过设立“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专门用于公开本部门(含所属单位)的部门决算;没有门户网站的部门(单位)应通过靖安政务网,设立“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应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四是关注舆情反应。积极关注舆情,及时反馈决算公开情况。各部门在部门决算公开后,要积极关注舆情反应,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情况,要及时解疑释惑,避免社会公众误解,对公开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要及时与财政局沟通,并认真研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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