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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本级推行协议采购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根据《关于赣州市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等实行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赣州市本级自9月1日正式推行协议采购,对采购单位单项或批量采购办公设备等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含一体机)、空调和正版办公软件等项目实行协议供货。从目前协议采购运行情况看,采购单位普遍反映良好,协议采购的实施减少了重复招标,降低了采购成本,节约了财政资金,进一步提高了采购效率和政府采购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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