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顶部

市县财经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市县财经

宜黄县:“四个落实”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近年来,宜黄县财政局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有力地支持农村各项建设事业发展。
     一、落实部门协作机制。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各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指定专门人员具体统筹、协调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二是明确各部门相应职责,建立高效运行协作机制。
     二、落实项目整合目标。一是按照“统筹规划、渠道不乱、拼盘整合、各记其功”的原则,根据乡镇申报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乡村道路改造和建设工程、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工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等八大类项,由县统筹整合办统一规划,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对照资金使用内容进行实施,并把好项目申报关,做到从源头控制、整合资金,使资金渠道不变、管理权限不变、用途不变。二是强化整合目标。整合统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保护、能力建设等涉农项目和资金,合理安排、打捆使用,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确保县级涉农单位项目资金总额、县级新增一般转移支付、资源有偿出让收益的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涉农项目。
     三、落实资金运行办法。在使用整合部门的资金时,依然执行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款专用。在不改变资金审批权、使用权的前提下,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的涉农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验收、总结等。工程验收合格后,将所建工程移交给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县乡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
     四、落实资金监管举措。一是按照“既要整合、更严管理”的要求,加强整合资金的监管,确保专项资金按照指定的用途合理使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避免出现借整合资金名义变相提高补助标准或挪用资金的现象。二是不断完善资金项目投资评审和公告公示制,提高透明度,重大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制度。三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方面的作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底部
扫描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扫码关注
微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