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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多举措改进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针对养老保险收支偏紧、社保资金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拖欠社保费制约手段、企业存在选择性参保和重复参保等问题,瑞金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和改进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加大社保费清缴力度。按照《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建立清欠目标责任制,结合贯彻《征缴条例》,全面清理欠费。对长期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逐户审核,建立专门的欠费记录,并进行动态跟踪,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依法清欠。对有资金能力但未完成补缴任务的单位,责令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对兼并、破产等企业的欠费问题,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无法完全清偿欠费的部分,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报政府批准后妥善处理。
提高社会保障资金效益。社保、民政部门切实加强与企业、乡镇、居委会的沟通协调,随时跟进,进行深入的检查和调查,摸清享受待遇对象,严把社会保障资金的发放,确保社会保障资金发挥真正的效益。
     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办法,落实养老保险政策,努力从现收现付转为部分积累,实现筹资模式的转型,建立养老金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加大各级财政对养老金的支持力度,制定财政对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拨付办法,建立和完善与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相匹配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长效机制,保障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逐步做实个人账户,避免长期空账运行。
     实现社保资金保值和增值。按照《社会保险法》中提出的“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的要求,加强社保资金监管,用足社保资金银行存款利率优惠政策,财政、社保经办机构加强监督,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协商,及时将活期存款和到期的存款转存定期,并争取按照优惠利率计息,增加基金利息收入。
     确保基金安全与完整。人社、民政、卫生等部门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填制和取得凭证,及时准确地传递凭证及有关资料,及时报帐,定期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证相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数据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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