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多措并举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为财政“看好家”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今年以来,乐安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强化财政评审职能,不断完善财政投资项目预结(决)算评审管理办法,加强对财政评审中介机构的监管,切实起到了为财政“看好家”的积极作用。截至10月底,财政评审预结(决)算项目1204个,送审金额117986.84万元,审减金额9162.54万元,审减率7.77%。
一是完善制度,做到有据可依。出台了《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投资项目预、结(决)算评审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文件对该县财政投资项目预、结(决)算中有关“评审范围和方式”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明确了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投资金额在3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的预算评审和投资金额在1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的结算评审职责。
二是限时办结,做到不脱不延。对乐安县委执行力办公室提出的国土项目预、结(决)算评审须5个工作日出具评审报告的“执行力交办单”,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克服人员力量不足等各种困难,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报告。今年以来,国土项目预、结(决)算评审项目均做到了5个工作日出具评审报告。
三是强化监管,做到有责必究。今年10月底,以县政府名义对中介机构财政结算评审与审计结算评审误差率超过5%的中介评审机构进行了通报。对江西正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作出了取消其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评审资格且在两年内不得承接本县编制预(结)算工作的处罚。针对有些中介评审机构在做结算评审工作中审核不严、质量不高,造成工程结算造价虚高等问题,《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投资项目预、结(决)算评审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明确要加强审计监管,明确10万元至50万元的建设项目经财政结算评审后,由县审计部门按30%的比例进行决算抽审,50万元以上的所有结算项目均由县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进一步加强了对中介评审机构的监管。
四是提升素质,做到服务周到。始终以适应新形势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要求为出发点,通过公开招聘、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廉政建设等,铸就了一支素质过硬、勇于担当的评审队伍。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职业道德,确保财政评审的队伍纯洁性,做到耐心细致,尊重事实,有理有据,以理服人,严把评审质量关,保证财政评审的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