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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财政部金融司一行赴上饶调研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使用情况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近日,财政部金融司副司长胡学好带队一行8人在省财政厅农业开发办何桑主任等4人陪同下,到上饶市财政局调研本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使用情况。通过座谈汇报、现场调研,上饶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得到财政部金融司调研组的充分肯定并获表扬。
  上饶市救助基金管理工作从2010年开始启动,当年11月市级救助基金实现首例垫付。2011年至2017年10月,全市救助情况共救助事故受害人617人次,年均救助88人次。救助基金制度的实施为及时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运行七年多来,为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在机构设置、资金安全与保障、健全制度、依法履职和政策宣传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在机构设置方面。成立市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明确市救助基金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市政府秘书长担任管委会主任,财政、公安(交警)、卫生、农业等部门领导担任副主任,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成员由四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各组成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认真做好救助基金垫付的受理、审核、拨付、追偿等各个环节。救助基金管理管理实行市、县(市、区)分级负责制,基金管理机构设在财政,由财政部门主管。上饶市城区范围内(含信州区、开发区)由市本级负责,县(市、区)均成立了相应机构。
  在资金安全与保障方面。审核与拨付分离,由条法科与国库科分别负责、相互制约;2010年就在财政国库部门设立了市级救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落实基金财务报告年度审计制度,审计结果向社会公示;将救助基金工作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提供资金保障。
  在健全制度、依法履职方面。研究出台《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实施办法》以及与之配套的《抢救费用审核办法》《垫付费用追偿办法》,使制度更接地气,程序更规范化。细化审核流程,建立抢救费用的“三级审核”制度,即一般审核、专家审核和集体会审,抢救费用超过3万元的通过集体会审决定。追偿方式灵活,《办法》赋予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委托第三方追偿等各种手段追偿垫付费用的权限。
  在政策宣传方面。一是多途径宣传救助基金政策,把救助基金操作流程图印成宣传单,分发到每一个120抢救医院及交警部门事故处理前台,使符合条件的受害人及家属知晓救助制度并受惠救助政策;二是落实信息公开与财务公开“双公开”制度,公开救助制度、办理流程、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基金收支余情况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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