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续贷帮扶资金政府企业心连心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企业融资困难,该市财政出资1亿元设立中小企业续贷帮扶基金(2014年一期出资6000万,2107年再次注资4000万),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借新还旧”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问题,化解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银行信贷风险。今年1-10月,该市累计为61户企业办理109笔续贷帮扶资金,累计金额达8.458亿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约2626万元,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统一思想、政府服务热心。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金融办、财政局、工信委、民营企业局、人民银行、银监办、各商业银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安市信用示范企业续贷帮扶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信用示范企业续贷帮扶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积极建立政府主导、人行主抓、部门推动、银企联动机制,依托央行征信系统等资源,建立完善高安市“企业信用评价和发布中心、融资咨询服务中心、银企对接项目推荐中心、金融业监管协调中心”四大服务体系,为该市信用示范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资金过桥”服务,帮助企业渡过难过。
二、统一标准、中心管理尽心。续贷帮扶资金的对象为诚信守法、合规经营、制度健全、具有盈利能力,信用记录良好的信用示范企业,帮扶资金管理以救短、救急、救频、微利为宗旨,按照“设立专户、专款专用、总额控制、封闭管理”原则,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管理和使用。“续贷帮扶资金”由中心全权负责运作、具体承办、按时收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会同负责监督。
三、统一模式、企业还贷诚心。续贷帮扶资金运作采取“征信+续贷+承贷+帮扶资金”模式,职责明确、责任明晰,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的示范企业进行续贷帮扶,帮扶资金必须按要求用于弥补应急的短期流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其他用途,按协议按时归还;管理中心每年对借用帮扶企业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道德风险、还款风险等进行信用评定,对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借款企业,次年使用帮扶资金时给予优先考虑,对信誉较差的借款企业暂停或取消其使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