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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四突出”深入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今年以来,瑞昌市财政局进一步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资金管理理念,深入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评价机制,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突出预算重点支出项目的评价。不断拓宽绩效评价项目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对财政重点工程和事关社会民生等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今年共对农林水专项科研经费、再就业本级配套目、农业开发项目、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等五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共计评价专项资金473.14万元。
  二是突出绩效评价机制的转变。积极融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聘请第三方开展重点评价,借助第三方的专业人才、理论优势等力量,既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又有助于培养中介机构的有效发展,促进了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形成了“绩效评价科牵头,相关各业务科室共同参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具体实施”的良好评价机制。
  三是突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完善。进一步细化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项目投入、管理、产出、效果四个方面精心设计绩效评价方案,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9个方面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突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使财政资金安排、使用更趋合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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