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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积极发挥职能支持双拥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一、强化保障,全面落实涉军优抚政策。累计筹措资金661.83万元落实部队优抚对象生活费补助、义务兵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费等,其中“八一”、春节慰问金69.39万元,军转干部及1953年前参军退役士兵生活补助8.57万元,军队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及安置经费144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320万元,军转干部及1953年前参军退役士兵医疗补助32.9万元,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66.97万元。
  二、加大投入,着力支持地方国防建设。一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根据我县财力情况以及驻许部队工作需要,逐年加大驻丰部队部门预算保障力度,较好地保障驻许部队日常训练及工作需要。二是保障国防建设需要。积极筹措资金811.4万元,保障驻丰部队兵役征集、战备执勤、军事设施维护、训练基地建设、国防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大型设备及特种车辆购置等资金需要。其中,人武部建设资金137.6万元,武警中队建设资金86.2万元,消防大队建设资金580.8万元,雷达连建设资金6.8万元。三是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安排双拥工作经费20万元,保障我县“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经费需要。
  三、搞好服务,保障双拥共建工作需要。一是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部队单位财政预算经费保障标准,努力为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二是认真落实部队随军困难家属发放生活补贴、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等各项涉军优抚政策,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三是持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更好地保障全县社会安全与稳定。四是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赋予的支持部队和国防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提供更加有力的财力保障。截止目前,今年累计筹措各项拥军优属资金1473.23万元,保证了各项拥军优抚政策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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