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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精准帮扶工业企业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有效应对经济新常态,切实有效帮助企业解决生存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企业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全县工业调结构、稳增长,宁都县精准帮扶工业企业。
  一、加强金融服务。一是加快各项金融政策落地。落实省、市关于金融帮扶企业的政策,督促本地银行机构严格落实上级关于银行机构支持工业发展的各项措施。二是完善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建立政银合作与银企签约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放贷支持。加快小微企业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信用评级及有关信息共享。三是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等融资平台工作水平。开展“创业信贷通”,解决小微企业创业初期融资难问题。加大对合作银行的考核力度,对金融机构服务工业、小微企业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奖励,按其贷款额给予万分之十的奖励。四是建立还贷周转金等“四项制度”。完善银行抽贷定期报告制度,金融机构对企业未到期贷款抽贷和承诺续贷但未续贷的情况要向县金融局定期报告。建立问题企业贷款处置协调制度,积极化解企业到期债务危机。建立金融诉讼案件快速处置制度,协调法院快速处置金融纠纷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建立地方政府倒贷机制,设立规模3000万元还贷周转金,专项用于工业企业贷款“过桥”帮扶。五是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深化农信社改革,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支持发展良好、运作规范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增资扩股等方式提升服务实力,加大对工业企业的融资担保力度。六是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县财政安排扶持企业上市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在上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对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的企业,县财政奖励70万元。
  二、突出用工服务。一是加强企业招工服务。发挥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和各乡镇、部门的作用,建立园区管委会、就业局和企业互联互通的用工信息数据平台,及时在县内媒体等平台免费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及劳动力求职信息。对用工需求50人以上的企业实行“点对点”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组织专场招聘会。加强招工督查考核奖惩,改善考核方式,提高考核针对性、实效性。二是支持企业人才引进。进一步完善各类企业人才引进政策,鼓励企业引进紧缺、实用人才,并落实责任主体、统一集中受理,确保企业引才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加大人才培训力度。积极尝试引进第三方有培训资质的机构,由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对园区企业所需工种进行岗前培训。支持企业重点开展新招聘员工岗前培训,企业与新进员工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经县就业部门审核认定之后,由县财政按照3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制定实施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和小微企业创业成长培训计划。
  三、帮扶企业降低生产要素成本。一是降低用工成本。着力解决新农合与职工医保衔接等问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予以员工稳岗补贴。落实企业在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参保相关优惠政策。二是降低用电成本。允许用户按用电性质(生产与非生产)分设变压器,单独计收电费,鼓励企业选择按最大需量计费与电网企业签订合同。支持企业开展直供电试点。供电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扩展多渠道便利缴费方式。免收企业电费押金,对产权属企业的用电设施建设维修,由企业自愿选择有资质的建设维修单位,自主选择符合要求的耗材、设备。三是降低用地成本。在工业园“一园三区”中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方式及实施“弹性土地出让年限”的供地政策。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允许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在不改变功能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分幢分层办理产权分割登记手续,可出租或转让。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
  四、加强企业孵化培育。一是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积极落实关于科技兴园的各项优惠补助措施,帮助符合条件的技术型企业争取更多的上级项目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对在该县注册纳税的企业获得且在我县实现成果转化的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和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对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给予其研发费用投资5%的一次性补助,获得国家、省级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公司运作”的原则,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县本级设立100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重点对锂电新材料、光伏发电及风力发电、生物医药、金属和非金属新材料、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提供支持。三是支持企业技改提效。设立不少于500万元的工业企业技改投资项目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企业购置先进设备、实施“机器代人”示范、智能化改造等,对设备购置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扶持,单个项目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尝试采取政府和科研单位、高校合作,购买专利技术,帮助企业技改,吸引企业和资金流入。四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围绕盘活存量资源,着力推进企业与央企、大型上市公司实现兼并重组、靠大联强。鼓励龙头企业做强,对年纳税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元的工业企业,县政府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五是支持成长企业发展。激发企业入规积极性,凡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度名录,县财政一次性奖励企业3万元(3年内退出再次入规不予奖励)。加快推进电商孵化园、小微企业孵化园建设进度,对进驻的企业实行政府免租金免水电费补助,助推创业型企业发展。引导城区、各乡镇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微企业入园孵化,不断壮大产业集群,助推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五、优化发展环境。一是规范涉企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省涉企收费优惠政策,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更新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除国家和省要求价格改革项目外,一律停止上调县管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强制性服务收费按现行标准下限的20%收取。县直相关涉企行政审批部门在收费浮动范围内设定固定收费标准,一视同仁。同时有下属中介服务机构的部门不得指定中介服务地点和标准。实施经营服务新收费清单制度,出台收费管理目录清单,并一一告知企业。加强对涉企部门收费的监督,一经查处乱收费行为,从严从速从重处理。二是落实税收政策。落实上级税务部门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认真执行税收新政,加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督查。规范税收征管,落实好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收减免政策。三是简化行政审批。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完善并联审批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全程服务代办”服务,最大限度地为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四是加强涉企服务督查。进一步规范职能部门进企业开展工作检查,严格落实事先报告园区管委会制度针对不按程序随意进企业检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部门和人,进行严肃处理和通报。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理、责任追究、效能评估等制度,实现办事提速增效,服务创先争优,建立查处影响发展环境行为的协调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损害营商环境的单位和公职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严厉责任追究,并全县通报,积极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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