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四个明确”做好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加强财政系统内部资金管理,保障内部监督有效实施,强化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宜春市财政局从“四个明确”入手,做好2017年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严防“灯下黑”:
一是明确检查目的。按照“三年查一遍”的内部监督检查要求,选择以前年度没有检查过的内设科室进行内部监督检查。从依法监督、注重预防和规范管理三个方面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明确检查目的是发挥监督检查的预警、监控、纠正功能,既充分肯定被查科室好的做法和规章制度,又通过查找问题和漏洞,督促相关科室完善规章制度和建立长效机制,合理安排和正确使用各项财政资金,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二是明确检查内容。今年检查的重点内容为:财政政策贯彻执行情况;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等。
三是明确检查程序。财政监督局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检查之前向被检查科室送达检查通知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工作底稿,并与被检查科室进行核实,确保对问题认定充分,定性准确。
四是明确结果运用。将内部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局内设科室和所属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内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