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大力助推教育事业发展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了新时代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对今后一个时期的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给财政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赣州市财政部局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优先发展教育、支持教育,全力助推赣州教育事业发展。
一、自己拿。加大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教育事业。重点在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普及高中教育等方面落实扶持和保障;继续支持中心城区学校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配合做好统一全市中小学教师编制有关工作、确保有关县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一是调整支出结构,统筹整合专项资金加大扶持力度。统筹整合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转移支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等资金,加大向教育事业倾斜力度。二是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投入。确保教育支出增幅和占GDP的比重达到规定要求。2016年全市教育支出增幅15.4%,超出全市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5%)10.4个百分点;教育支出占全市GDP的6.2%,高于全省(4.6%)1.6个百分点、全国(3.7%)2.5个百分点。今后,我们将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教育投入高位增长,确保教育支出增幅超过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确保教育支出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并超过4%。三是加大政府性基金支持力度。严格执行土地出让纯收益10%的比例足额计提教育资金支持城乡教育事业发展。今后,赣州将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范管理到位。
二、社会筹。创新投入方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一是撬动社会资本。探索在新建校舍等方面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拓宽学校建设资金来源,实现“小财政”办“大教育”。二是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近年来,香港言爱基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对赣州教育事业的捐助成效显著,赣州财政将密切配合教育部门,像“北上”争资一样,积极争取慈善组织、公益团体、爱心企业、社会贤达等通过多种形式捐资助学、参与办学。
三、强绩效。开展绩效评价,完善教育资金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新要求,将支出绩效管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们将围绕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目标,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点聚焦到我市教育大额支出和重点项目上来,推动教育绩效目标全覆盖,并通过绩效信息公开,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动我市教育经费管理迈上新台阶。 (张文戎 戴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