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三项措施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赣县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贫资金真正发挥扶贫效果。
一是注重建章立制,实现管理制度化。按照中央和省厅新出台的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政策要求,出台了《赣州市赣县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权责匹配、运行规范、管理到位的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保障扶贫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二是注重资金整合,实现效益最大化。以扶贫攻坚规划和扶贫项目为平台,按照统筹使用、提高效益的原则,重点聚焦产业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基础设施、技能培训、医疗卫生、乡村文化、公共服务等重点项目,对资金使用的范围、用途、目标及性质等相近的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进行整合,通过涉农资金整合,放大财政资金聚焦效应。
三是注重资金监管,实现检查常态化。加强财政扶贫资金跟踪管理,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坚持和完善扶贫项目申报制、公示公告制、检查验收制和审计检查制,对扶贫资金的拨付、使用和落实情况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2018年3月底至四月初,该区由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发改委、区审计局联合展开开展了一次扶贫资金大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项目等方式分批对该区2017年276个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项目落实完成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