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多举措助力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粮食产业发展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奉新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以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多元化消费需求为目标,以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脱贫致富、保障粮食质量安全为重点,立足我县粮食行业发展实际,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夯实产业基础,力争通过三年的时间,培育全国知名、销售额超50亿,加工能力超60万吨,基地规模超60万亩的区域公用品牌。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高度重视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因地制宜制定推进本县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以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挥牵头作用,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管理、服务等职能,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支持,把粮食产业化列入当地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密切沟通配合,落实完善配套措施和部门协作机制。同时发挥好粮食等相关行业协会在标准、信息、人才、机制等方面的作用,合力推进全县粮食产业经济发展。
二、壮大龙头企业。推动骨干龙头企业采取联合、并购、控股等方式,“纵向一体化”整合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组建“碧云”、“天工”等粮食企业集团,建设完整产业链条,提升龙头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带动力。引导龙头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构建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高产业聚集度。建立了61万亩水稻有机生产基地,引导种植优质粮食品种,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
三、发展精深加工。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强粮食加工副产品的开发利用,着力开发以稻米为主体的粮食精深加工产品,推动产业由单纯的粮食供给向食品、保健品、药品、能源、化工等多元化产品供给方向发展,扩大中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粮油副产物循环、全值和梯次利用,做好霉变、重金属超标、超期储存粮食等无害化处理,加快消化政策性粮食库存。
四、实施品牌战略。结合实施申报“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通过质量提升、自主创新、品牌创建、特色产品认定等,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奉新好粮油”产品。突出绿色生态优势和富硒土壤环境条件,充分利用“奉新大米”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稻米区域性公用品牌优势,大力推广“三品一标”粮食品种,提高品牌产品质量水平。支持企业挖掘品牌文化内涵,围绕品牌开展宣传,提升品牌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该县“天工”牌大米获全国驰名商标称号。加大粮食产品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
五、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该县多年获评全国“产粮大县”称号,全年粮食播种面积68.8万亩,粮食总产量6.5亿斤,是全国商品粮产粮大县。为做到布局合理,推动粮食产业集聚发展。由财政部、农业部等部门投入资金近2亿元,创建了一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达30万亩。打造一批优势粮食产业集群。以全产业链为纽带,整合现有粮食生产、加工、物流、仓储、销售以及科技等资源,支持建设现代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基地)。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方式创新、产业结构创新、产业集聚创新、产业组织创新和产业服务创新。
六、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好全市唯一申报的“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和示范企业,调优种植结构,开发绿色优质、营养健康的粮油新产品。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整合仓储设施资源,建设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培育农业合作社377家、家庭农场224家、粮食专业大户633户、政府购买试点粮食烘干合作社12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粮食“五代”(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加快县、乡两级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建设,逐步健全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确保全县粮油产品质量安全。
七、推动粮食科技创新。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升粮食加工业整体技术、工艺、装备水平,倒逼落后加工产能退出。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型粮食领军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开展创新活动。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通过共同设立研发基金、实验室、成果推广工作站等方式,聚焦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加大对营养健康、质量安全、绿色储粮、节粮减损、加工转化、现代物流、“智慧粮食”等领域相关基础研究和急需关键技术研发的财政支持力度,推进信息、生物、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在粮食产业中的应用。
八、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建立粮食发展专项扶持基金,支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现代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基地)建设和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功能,使用好省财政安排的稻米区域建设资金,连续三年每年支持2500万元的资金力度。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支持粮食加工企业技改贴息、新产品研发、品牌培育和营销网络建设等,加快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落实粮食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
九、健全金融保险支持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要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优势,通过推动地方政府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项目联合筛选机制,加大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机制,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企业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为粮食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提供保险服务。
十、落实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支持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变为出让用地,增强企业融资功能。改制重组后的粮食企业,可依法处置土地资产,用于企业改革发展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