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规范扶贫资金管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近年来,宁都县财政局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加大精准扶贫资金统筹管理整合力度,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3年来,该局统筹整合资金近10亿元用于精准扶贫。
一、“1+3”模式引领扶贫资金统筹。“1+3模式”是实行统筹资金县级报账管理制。即在县统筹办设立精准扶贫统筹资金专户,所有统筹资金纳入集中支付系统,封闭运行,专人专账管理。通过设置扶贫资金、统筹资金和城投融资三个专账,打破整合瓶颈、打通统筹通道。纵向统筹整合到顶,统筹中央、省、市、县专项资金;横向统筹整合到边,各部门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统筹范围;跨年度统筹,针对跨年度项目,实行上年度统筹下年度,一次性规划,分年度建设实施,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的统筹资金使用机制。同时,将扶贫资产收益资金纳入统筹资金笼子,统筹用于贫困户兜底救助、扶贫产业发展、贫困村公共服务事业等三个方面。
二、“四个一”举措规范扶贫项目统筹。坚持“一个项目库统筹项目、一张清单整合资金、一个龙头精准分配资金、一张蓝图引领部门联动”的运行机制,实现资金与项目无缝对接。首先由村结合实际申报项目,经由所在乡镇初审、县直各相关部门联席会审,形成全县项目库。乡镇与县相关部门之间、县直各相关部门之间相互做好沟通对接工作,结合各部门年度资金情况,对入库项目进行增减、优化、动态调整。通过项目找资金、资金找项目“双向对接、双向整合”,打破财政资金各自为阵、条块分割局面,坚持以重点扶贫开发片区、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为平台,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仅2017年,农业产业项目整合资金达6118万元,基础设施项目整合资金达2.3亿元,扶贫搬迁项目整合资金达1.2亿元。此外,用于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补贴2年里统筹资金达9500万元。在此基础上,整合资金近2500万元对发展茶叶、果业、养殖业等带动地方产业发展的企业和合作社进行了扶持。
三、“五方审签”规范统筹资金拨付管理。统筹资金支出拨付按照“谁用钱、谁负责、谁报账”的管理原则,实行乡镇、村对项目实施和报账的及时性负责,各资金监管部门对资金报账负主体责任,在依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对资金申请、报账凭证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的同时,对报账凭证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统筹资金拨付实行村、乡镇、资金主管部门、县统筹办、分管副县长“五级审签”,确保报账程序规范、资料齐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四、“三个第三方”规避风险。聘请第三方验收项目。针对当前扶贫资金项目多、涵盖广、类别杂的特点,对于村级扶贫项目,由区政府统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对项目的结算审核和验收进行全面把关。对于扶贫到户项目,由各乡镇牵头组织乡镇干部、村干部、包联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行业主管部门,逐户深入现场进行检查验收,贫困户及参加检查验收人员签署检查验收意见。推行扶贫项目资金直达第三方制度。即项目单位报账时,资金直接划拨至第三方账户,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拨付效率,有效防止截留、挪用、滞留或随意变更扶贫资金用途。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聘请社会第三方评估机构,客观全面、独立公正地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价,检视政策实施效果,查找和发现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资金管理、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五、“两个创新”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精准扶贫。创新财政资金引领金融部门投入精准扶贫机制。在县政府安排2000万财政资金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基金,按照1:7的比例放大贷款的基础上,与市内多家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等为依托,开展融资贷款业务,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金融部门参与的扶贫信贷服务机制。创新财政资金引领市场主体投入精准扶贫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调动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其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对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等市场主体通过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每带动1户奖励1000元。与此同时,对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等市场主体实施小额信贷贴息。2016年以来,财政资金引领社会资本投入精准扶贫超过7亿元。
六、“五不五防”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县级统筹使用资金,做到“五个不得”“五个防止”。“五个不得”即不得用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得用于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基本建设,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发放部门(单位)和基层干部的津贴补贴,不得用于补充部门(单位)公用经费不足。“五个防止”即防止“上进下退”,不能将统筹资金用在非扶贫工作上;防止将统筹资金用在少数地方搞“盆景式扶贫”上;防止将统筹资金用来平衡各种关系,造成资金再度分散;防止把用于贫困户生活方面的资金(如农村低保、五保资金)用于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防止降低用于贫困户的补助标准,侵占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