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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作风建设要求为引领,把诚信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最基本要求,着力开展“诚信财政”建设,为促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以改进作风推进“诚信财政”建设。全面推行“公开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组织各科室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勤廉承诺,将承诺兑现事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确保承诺事项不打折扣落实到位。明确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作风建设示范创建单位,进一步优化工作作风、亮化服务环境、简化办事程序、硬化管理措施,树立财政部门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以提高素质推进“诚信财政”建设。将诚信教育纳入财政教育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诚实守信、依法依规依程序教育,增进财政工作人员对诚信的认知。把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青原区财政局工作规范》《青原区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行为规范》等作为强化财政系统诚信建设的重要抓手,细化要求,强化监督,优化考核,使行为规范固化为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三、以规范管理推进“诚信财政”建设。按照“法治财政”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化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等制度改革,构建“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六位一体”的财政管理机制。贯彻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财政工作,完善公示公开制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强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减少决策失误。
四、以阳光运行推进“诚信财政”建设。围绕全面推行区委区政府关于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财政权力运行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均在相应范围向社会公开。每年对区本级政府预决算,专项资金、政府债务情况、以及各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等均按要求在青原区政府网进行公开,全面提升预决算透明度。对涉农惠农资金,则在“互联网+监督”平台上公开,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对财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结果等事项,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公示,使信息公开贯穿于财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努力推进“阳光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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