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四个规范”强化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监管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管理,今年以来,宜黄县财政局狠抓资金及项目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为有效提高使用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规范支持重点。一是大力推进规模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农民需要搞开发,重点解决农水灌溉、农田机耕路、农田防护林等问题,使山区缺水的问题得以解决。二是支持农业产业做大做强,围绕产业发展瓶颈问题做文章,加强产业扶持。三是支持重点贫困村扶贫开发,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二、规范项目管理。一是制定规章,从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报账和资金管理等多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项目申报严格遵循审核机制,确保项目申报依法合规。二是做细做实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库和专家库动态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实地考察、勘测和规划设计,提高立项审查质量,尊重群众意愿,做好群众工作,提高立项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三、规范项目实施。一是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加大经常性督促检查力度,每个项目施工过程中至少组织一次专家指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按计划完成任务、早日见效。二是项目实施主体为农口部门的,涉及工程项目、采购物资设备等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实施。三是项目实施按照项目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四是项目实施过程严禁擅自变更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完成后,50万元以下的,由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50万元以上的,由审计部门组织审计。
四、规范资金监管。一是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项目公示制,接受项目区群众监督。邀请审计和监察部门参与到项目和资金监督中来,建立多元化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机制。二是严格控制现金支出,堵塞现金支付的管理漏洞;三是严防套取项目资金行为,严禁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严禁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项目资金,保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