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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三举措”严格落实学前和高中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政策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2018年南昌县财政局积极履行公共财政职能,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面保障教育投入持续增加,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同时,“三举措”严格落实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实现从学前教育到职业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全覆盖,实现城乡教育的均衡优质发展。
  一、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严格落实资金到位。2018年南昌县财政局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及时拨付学前和高中生均公用经费1587万元,落实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政策,实现生均公用经费从学前教育到职业教育的保障全覆盖。一是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支持学前教育加快发展。2018年南昌县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制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按学前生均公用经费600元/年的标准拨付学前生均公用经费405万元,保障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另外2018年县财政还安排3800万元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通过新建公办幼儿园、回收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鼓励支持发展民办幼儿园等方式,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促进南昌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的稳步提高。以政府购买服务和奖励等方式支持多远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二是加大高中阶段教育经费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8年南昌县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制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公办普通高中按生均公用经费按照1000元/年的标准拨付高中生均公用经费1182万元,保障普通高中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扩大社会资源投入普通高中教育。
  二、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县财政和县教科体局指导幼儿园、学校科学规范使用生均公用经费,科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方向,加强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生均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教科体局、县财政定期开展生均公用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虚报套取、挤占挪用、违规使用经费的,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严肃处理。
  三、确保资金落实、强化绩效管理。南昌县财政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足额落实应承担的资金,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强县域内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保障规模较小学校正常运转;加强学校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加强经费使用管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创新管理理念,将绩效预算贯穿经费使用管理全过程,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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