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四个着力”提升财政监管绩效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泰和县财政局主动适应新政策、新变化,不断攻坚克难,做好各项财政改革工作,构建“大监督”格局,“四个着力”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监管绩效。
一是着力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完善了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制度。
二是着力扩大投资评审范围。进一步加大投资评审改革力度,在进行工程类项目评审的基础上,将服务类项目和资产出租类项目纳入了预算评审范围,并制定了服务类项目预算评审外聘专家付费管理办法。截止11月底,全县实行自行评审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审相结合,共审减不合理资金1.6亿元,审减率达10.2%,为国家节约大量财政资金。
三是着力规范政府采购。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先预算后采购、先评审后采购、先公告后采购。截至11月底,全县累计节约政府采购资金近1亿元,节支率达10.7%。
四是着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力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收入一律缴入国库,出租、出借收入必须实行即时发生、即时上缴,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违规行为一律严格处理。通过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着力提高了国有资产效益。通过整合闲置资产及经营性资产,全县实现国资收入近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