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三举措”强化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新农村建设资金种类繁多、来源复杂、管理难度大,是当前财政资金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为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落实财政支农政策,高安市黄沙岗镇财政所将新农村建设资金纳入专项资金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申请、划拨、使用、监督程序,最大限度地发挥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设立了新农村建设专账,实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机制,严格收支审批,严把审核关口,做到账目收支清晰,专款专用。同时严格执行有关公开程序,按规定定期进行财务公开,保证公开内容全面完整,防止财务公开流于形式,走过场。二是整合监督力量,强化资金监督。完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乡镇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和村账乡代理管理中心会计监督职能,严把审核关,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及时、有效。建立并完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综合监督检查机制,整合县乡两级财政、纪检等主管部门和村帐乡代理管理中心等监督力量,加大资金检查力度,逐步实现全过程监督,严防资金被挤占挪用和长期滞留。三是注重实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本着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财力来确定工程的投资规模,从本地农民最希望、最迫切要求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现实问题入手,真正使新农村建设成为惠及老百姓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谌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