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四举措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今年,东湖区财政局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重点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明确预算执行主体。严格执行预算法,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学划分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的责任边界和职责范围,财政部门依法行使监管职能,部门和单位切实对本单位支出事项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根据省财政厅统一安排,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所有支付业务通过电子录入、审批,月底与银行对账,做到账实相符。
三是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以动态监控系统为平台,将所有财政资金和预算单位纳入动态监控范围,健全动态监控分析报告制度,建立事前有预警、事中有监控、事后有检查、结果有反馈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
四是强化监督职责。加强原始凭证审核,对不合理、手续不齐的申请坚决不予受理。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完善内、外监督双联机制,由事后监督向全过程监督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