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四个突出”强化村级财务管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进一步推进金溪县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金溪县财政局采取“四突出”措施切实加强全县村级财务管理。
一、突出建章立制。根据县纪委、县财政局对村级财务管理的要求,通过对全县365个村的村级财务管理调研情况,制定了《金溪县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审批、财务报账、财务公开、票据管理、档案管理、专项资金等制度,对村干普遍关心的防火防汛开支、通讯费、出差补助标准等一一做了细化规定,为村级财务管理提供了实际可行的依据。
二、突出队伍建设。抓好人员配备,从财政系统抽调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业务精干,满足总会计、核算会计等不同岗位的要求,对村级报账员实行“群众推选、村级把关、代管办审查”的办法确定专人负责,并要求先培训、后上岗;突出抓后续培训。县财政局成立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合理分工,每年定期举办村级财会人员培训讲座2次,在村支书、村主任会议上多次专题讲授财经知识。
三、突出操作流程。金溪财政局借鉴“乡财县管乡用”改革的成功经验,规范村账核算的操作流程。一是统一核算模式,建立符合村级会计制度的核算账套,设置简洁、实用的会计科目,依法开展核算业务;二是统一报账手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支出发票报账必须具备发生时间、支出内容、数量、金额、收款单位(人)“五要素”及经手人、审核人、审批人“三笔字”,严格按照村级财务公开的要求,大宗支出必须由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议、财经主管审核后方可列支。
四、突出财务公开。按照“群众想知道什么就公开什么”的原则,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注的如工程建设资金、办公开支、集体资产去向、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等事项及时公开,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公开及时、群众满意”,确保农民群众对农村财务的管理权、知情权、监督权。在乡镇村公示栏设立村级财务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移交县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