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进一步加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德安县财政局制定了《德安县国库支付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旨在提高财政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减少财政管理风险,保护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和规范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制度规定:
一是科学设置岗位。严格坚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科学设置岗位,细化岗位职责,分别设置了中心主任岗、复审岗、初审岗、出纳岗和统发工资岗等岗位,增强了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实行AB岗制度,更好的提高支付中心的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
二是规范审核制度。制定科学规范的审核制度,针对各类资金的性质确定每笔资金支付时必须审核的原始资料,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完整,不得白条报账;每笔支付业务都必须经过初审岗审核之后,再由复审岗再审,审核通过,再由出纳岗完成支付。每个月月底初审岗之间开展交叉检查工作,对预算单位报销的原始凭证进行回头看。
三是严格执行印鉴和档案管理制度。出纳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出纳人员短期离岗,都应办理交接手续。初审岗做好窗口单位的项目资金档案管理工作;并于每月初5号完成与各预算单位原始凭证交接工作,没有移交前必须保证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杜绝原始凭证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