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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多措并举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赣州市生态环境良好,是赣江和东江的源头,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享有“生态家园”美誉。近年来,赣州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措并举,持之以恒抓紧抓好生态文明建设。
  一、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制度化,绿色理念牢固树立。一直以来赣州市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认识和行动系统推进。2014年在全省率先提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市级层面出台实施《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赣州市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赣州市财政局出台《赣州市财政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赣州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二、财政资金投入渠道多样化,资金效益逐渐显现。近年来,赣州市财政部门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保障持续发力。2016年-2019年,全市生态环保系统修复资金投入稳步增长,节能环保科目项下环保支出共计127.66亿元,其中2019年1-10月支出23.25亿元。
  二是政府债券资金支持稳中有进。2016-2019年,全市从新增债券中切块安排13.32亿元支持污水管网、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处理等项目实施,年均呈阶梯式增长;三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取得较大进展。目前,赣州市共有17个环保PPP项目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总投资45.72亿元,其中会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等3个项目被列入国家PPP示范项目。与此同时,赣州市还通过出台《关于创新赣州市环保投入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筹措的指导意见》,不断加强水利发展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生态环保矿山治理等财政资金的整合,统筹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经过近几年财政资金持续投入推动下,赣州市扎实推进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实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三、生态治理途径创新化,“生态+”模式推动持续发展。赣州市财政加大环境保护资金与农业产业发展、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形成资金规模协调效应,支持将环境保护与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相结合,在县域探索“生态+”新模式,如瑞金市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形成了集“农业观光、农事体验、农业科普、农家文化”于一体的生态旅游村;宁都县大力推进农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大棚蔬菜及观光、采摘农业,促进贫困户兴业脱贫,创业致富。积极推动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相协调、可持续发展与脱贫致富相促进,走出了一条生态宜居和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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