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统筹整合资金助力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今年以来,赣州市逐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支持全市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取得较好成效,累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38.47亿元,支持7个贫困县顺利脱贫摘帽(剩余4个贫困县计划2019年脱贫摘帽)。
一、高位推动聚合力。出台《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战略目标,为全市全面推进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奠定基础。市、县两级政府分别成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资金整合工作的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在报纸、政府门户网站等对试点工作的政策内容、进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实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归并资金提效益。构建本级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将现有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归并为农业专项等大专项。此基础上,严格控制新设涉农专项,对行业内交叉重复的的涉农资金予以清理整合,在大专项内统筹安排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市本级涉农专项资金由28项归并为15项,各县(市、区)清理归并县级涉农专项资金128项,平均每县清理归并6项。
三、“双腿走路”探经验。坚持整合工作“两条腿走路”。一是坚持整合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全市11个国定贫困县按要求继续整合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涉农资金,其他7个非贫困县按照省级试点整合省级及以下资金支持脱贫攻坚。今年1-9月,全市整合各级涉农资金34.2亿元支持脱贫攻坚。二是逐步探索整合资金支持重点产业、项目。鼓励非贫困县将未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各级财政安排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集中投入用于支持本地优势农业产业和重点项目。今年1-9月,7个非贫困县和2个功能区整合资金2.04亿元支持本地重点产业、项目。
四、充实项目建平台。各县(市、区)以项目为抓手,切实抓好项目库建设。一是坚持以脱贫需求为导向,围绕全市脱贫攻坚规划,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村退出的九项指标体系实施项目编报,建好扶贫项目库。统筹整合资金支持项目必须与脱贫任务挂钩,非扶贫项目不得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二是坚持上下联动、分类审核,按照“申报、编制、批复、实施、验收”项目管理流程,由乡村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和上报年度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按项目分类进行合理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评审,再由扶贫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年度整合资金规模、脱贫任务要求等,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年度统筹整合涉农扶贫资金项目,报经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批复实施。
五、创新举措促实施。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为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对单项工程200万以下,单项设备、材料采购100万元以下,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服务采购50万元以下的扶贫工程项目,可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和供应商。为加快项目审批,县级建立扶贫项目“一口管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的并联审批制度,相关部门集中办公,联合会审,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六、“三环”监管有保障。一是在资金使用管理环节,制定“县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审核拨付和管理监督等;组织部分县(区)财政、扶贫部门开展整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交叉调研学习,提升整合资金管理使用水平。二是在资金绩效管理环节,建立整合资金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项目同步申报、同步审核机制。推动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对部分涉农资金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参照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综合考虑,资金成效好的部门和地区给予资金倾斜支持。三是在资金监督检查环节,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作为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审计的重点,定期不定期开展巡察、督查、检查、审计,确保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