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着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近年来,赣州市紧紧围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重点在制度建设、机构建设、日常考核、约束整改和透明管理等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加强制度建设,绩效管理工作有保障。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赣州市出台《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9〕12号),赣州市财政局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绩效管理风险内控制度等多项制度办法,逐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改革“1+N”政策体系。
二、加强机构建设,绩效管理工作有平台。搭建政府部门主导、中介机构评价、专家智库参谋的绩效管理体系。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二是选择资质合格、信誉良好的7家中介机构进入“绩效评价机构库”;三是选择涵盖会计审计、经济管理等十余个行业领域的65名专家构建了“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
三、强化日常考核,绩效管理工作有监督。一是加强对预算单位绩效考核。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考核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二是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控。每年选择2个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实时跟踪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及时纠正偏差,保障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高效;三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通过对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前严明纪律、绩效评价实施中不定期检查、绩效评价结束后整体审核把关,形成了绩效评价全过程监管机制。
四、强化约束整改,绩效管理工作有应用。建立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整改落实机制,将评价结果制成《结果反馈书》送达项目主管部门,对反馈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通过“上报—反馈—整改”确保有关问题得以纠正。同时,财政部门根据本年度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合理安排预算单位下一年度的项目预算。
五、强化透明管理,绩效管理工作有公开。要求预算单位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开。2019年,赣州市市本级首次选取了30个项目绩效目标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