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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好中央部署和江西省、抚州市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支持和保障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宜黄县财政局在春节期间,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行动,采取多项措施,优化拨款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分二批次拨付各乡镇、各部门共计213万元防控资金,用于全县疫情防控所需设备和医疗防控物资采购,全力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大防疫政策宣传力度。按照宜黄县政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加强全县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提高疫情防控能力。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资金保障方案,及时安排疫情防控补助资金。选调27名干部参与全县防控突击队,冒风雨、战低温、抗疫情做好县界路口进出人员防疫思想及劝返工作,40多名干部自发充当志愿者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一道日夜轮流坚守在各个小区防疫值班点,到处都有财政干部忙碌的身影,忙登记、测体温、分发救灾物品、代购生活用品等多项志愿服务。
二是建立应急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为确保疫情防控所需经费及时拨付到位,畅通应急资金拨付通道。一是从春节过后局长亲自带头到岗到位,调度班子成员和相关业务股室人员取消假期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当中,为全县疫情防控提供支持和服务;二是及时与人行和各专业银行保持工作联系,确保应急资金在春节期间拨付畅通,切实保障应急采购需要。三是加强与应急防控部门联系,包括乡(镇)政府(财政所)在内涉及防疫经费随到立办。
三是保障网络工程安全畅通。宜黄县财政局信息中心与网络公司、软件公司保持不间断联系,在节日期间安排加强力量专人负责网络维护和系统安全,确保资金拨付网络通道安全畅通。
四、强化应急防疫资金的监管。针对疫情防控时期特殊性,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4号)的文件精神,一是相关单位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防控商品采购、防护用品购置、防疫人员集中生活费用及日用品等不采取招标采购管理措施,实行对疫情防控商品采购便利化。二是强化资金管理有效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挪用、截留、超范围发放专项资金影响疫情防控,以及失职渎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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