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顶部

市县财经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市县财经

西湖区:“三举措”规范会计工作秩序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西湖区财政局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于2020年9月至11月份,开展了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选出7个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抽选12名检查人员,分3个检查小组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37个,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会计内控制度不健全、会计信息失真、报销凭证不规范等问题,责成单位进行整改,维护了《会计法》的严肃性,扩大了会计监督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确定“一个目标”。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是《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监督各单位会计工作的重要职责,也是贯彻实施《会计法》,促进会计工作秩序根本好转的主要措施。西湖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促进会计信息质量提高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作为会计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目标。通过履行会计监督检查职责,防范、控制会计信息失真,遏制会计舞弊现象,规范会计秩序,维护市场公平,为政府部门宏观调控、资源配置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


二是遵循“两个办法”。检查工作程序与检查人员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的好坏。在实施检查工作中,西湖区财政局要求检查人员严格遵循《江西财政监督条例》规定的监督办法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严格执法,同时,对检查人员严明检查纪律,以廉洁自律为根本,规范自身行为,树立监督检查干部清正廉洁形象。


三是抓好“三个环节”。抓好查前准备,开展业务培训。结合检查内容收集各业务科室的相关要求、有关政策文件,召集业务培训会,使每位检查人员充分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和被查单位的有关情况,使检查工作有的放矢。抓好检查程序,规范检查行为。严格按照检查工作办法和程序,开展检查工作。正确使用规范统一的“检查工作底稿”、“征求意见函”、“财政检查工作基本情况和被检查人存在的问题”和“财政检查报告”等检查文件,客观公正地反映被检查单位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把问题的处理处罚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抓好检查处置,做好信息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方面本着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目的,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措施、调整账目、完善内控制度等处理意见,另一方面将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检查处理情况向其主管部门、财政业务股室进行反馈。通过信息反馈,让相关部门、科室了解掌握财政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加强管理或改进。


底部
扫描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扫码关注
微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