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顶部

市县财经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市县财经

芦溪县: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芦溪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扎实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夯实部门支出责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制度保障,规范财务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创新工作思路,完善相关制度。先后制定了《芦溪县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芦溪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芦溪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问责办法》等制度文件,形成了机制先行,制度支撑,管理提升的评价先决条件,做到了评价有依据,过程指导有步骤,结果运用有章法,进一步保证了绩效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现实操作性。


加强科学研判,项目精准到位。积极组织开展了芦溪县9个乡镇72个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在各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范围。2021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涵盖教育、新农村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疫情防控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民生项目,评价总金额20973.22万元。


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指导力度。认真落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各个环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预算绩效编制培训、主动上门提供服务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序推进。2021年组织芦溪县财务人员参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会,培训200人次。


强化预算约束,增强结果应用。对评价工作进行全程指导跟踪,形成后的绩效评价报告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项目在预算安排上予以优先保障,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评价结果较差,整改不到位,相应调减预算,直至取消类似项目的预算安排。同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自评情况,便于社会公众监督。

底部
扫描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扫码关注
微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