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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吉安市财政局近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事项的通知》,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走深走实。
保障中小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权利
一是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策。将整体或部分能够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项目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是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严格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确保中小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积极帮助投标企业降本减负
一是在全省率先推行不见面开标和非公开招标电子化。截止4月底,全市实行不见面开标项目198个,实行“非标方式电子化”项目204个,涉及资金19537.17万元。二是引入电子或商业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模式。截止4月底,已为291个项目开具电子保函,使用保函家数53686家。三是积极开展“政采贷”融资业务。截止4月底,金融企业为市本级中标供应商共发放贷款6笔,总金额3390万元,在保余额1550万元。
加快采购结果确定,提高资金结算效率
一是实行采购结果确定“加速度”。将采购人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时长从5个工作日提前至2个工作日。
二是实行采购合同签订时间“超速度”。将采购人与中标方签约时间从公告后30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三是实行资金支付“零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款项,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等理由延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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