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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财政局牵头发起设立科技创新产业基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原则,构建“基金+资本+产业+人才”模式,发挥杠杆作用,释放乘数效应,进一步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助力全市先进陶瓷产业固链延链强链,推动全市先进陶瓷产业集群发展。
一是多方联动,突出专业化。景德镇市科技创新产业基金采用母子基金模式,母基金由市财政局、各县(市、区)、陶文旅集团、国控集团、城投集团及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初始规模10亿元。同时,母基金下设不同类型子基金,母基金出资部分,剩余部分对外募集。基金由市先陶办设立、市先陶办发展基金管理组管理、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实现所有权、管理权和运营权相分离。
二是投向明确,突出精准化。景德镇市科技创新产业基金重点支持95氧化铝、压电等先进陶瓷产业,兼顾精细化工及医药、航空、文旅、数字经济等其他产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赋能,为招引服务创新人才护航,以资金链带动产业链、人才链发展。
三是机制健全,突出规范化。为促进景德镇市科技创新产业基金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出台了《景德镇市科技创新产业基金实施方案》《景德镇市科技创新产业基金设立方案》,明晰了部门提议、专业尽调、评审论证、政府决策的投资程序,并将防范风险贯穿于出资、投后、信息报送、退出、监督等各个环节。实行“合伙人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运营机制,印发议事规则,将其组成、职责、投票原则、议事流程等内容制度化。
四是奖惩分明,突出差异化。为进一步加强对基金的科学有效管理,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基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不超过实缴金额1.5%/年的基金管理费。对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追责;对因非人为因素导致的依法履职投资失败行为,酌情予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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