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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多措并举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自《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策出台后,赣县区要求预算单位严格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规范资格条件设置,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门槛。


一是留份额,享优惠。各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区财政局就明确要求应认真贯彻财政部、工信部工作要求,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专门预留份额,采取就高不就低的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如:2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必须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额预留给中小企业。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制作采购文件时,专门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条款,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凭《中小企业声明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均能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等政策。


二是广宣传,促落实。通过组织座谈、层层培训及印发《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一系列措施,全面宣传落实电子卖场“应用尽用、应采尽采”,切实增强采购当事人主体意识,提高采购操作能力和水平,实现卖场渗透率、活跃度100%,从曾经的全市落后地位跃升至如今的市级先进行列。同时,深入走访区内中小企业,广泛宣传省级电子卖场、国家扶贫“832平台”等优惠政策,实地指导供应商入驻交易平台。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调研活动,组织采购单位、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小企业、协会组织及金融机构等交流探讨,认真梳理汇集意见,并结合走访相关中小企业,形成针对性、指导性强的调研报告,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建设性意见。


三是严监管,降成本。区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力度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文件,充分落实落细中小企业政策,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执行措施。在此基础上,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排查排斥中小企业或新成立企业等情况,对未按规定执行中小企业政策的单位下达《告诫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就是为了让中小企业有更多的机会参与本区政府采购项目中。区财政局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进入区交易中心统一交易与管理,推行采购方式电子化交易、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和公开招标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谋划推动非招标方式免收项目保证金等形式,力求最大限度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与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成本。


四是出政策,解难题。经过深入了解,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最缺的是流动资金,最需要是金融机构的支持。如何通过金融助力打消企业资金顾虑呢?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联合出台《关于印发<赣州市赣县区支持中小微企业“中标(成交)贷”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推动赣州银行、九江银行等试点金融机构在区行政审批局设立专门窗口,通过打造“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融资服务”模式,创新企业融资服务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一窗式”贷款服务。赣州市某中小企业中标该区某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曾一度为筹措前期资金发愁,当接听到区财政局电话介绍“中标(成交)贷”后喜出望外,通过“中标(成交)贷”与银行合作一举解决70%以上的项目资金,彻底消除了企业筹措资金顾虑。


经过系列措施的出台,赣县区中小企业在项目中得到了甜头,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区内中小微企业、农副产品企业分别申请入驻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热度只增不减,平台销售额不断攀升,进入赣州市县市前列。2022年1-10月,区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合同占比达100%。同时,以“中标(成交)贷”破冰,真正为中标企业“解渴”,开通了信贷快车道,参与赣县区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中小微企业只凭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就可向该区试点银行申请“中标(成交)贷”资金。而“中标(成交)贷”与传统中小企业贷款产品相比,具有高额度(最高可达中标金额的70%左右)、广覆盖、无抵押、手续简、放款快等特点,极大地拓宽了投标领域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效地解决了项目中标(成交)企业融资难问题。(赣县区财政局 钟晓军 徐祖海 廖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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