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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婺源县财政局四举措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2022年,婺源县财政局收到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88万元,已拨付588万元,拨付率100%,为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完成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是及时保障项目资金。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调配合,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并依据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不滞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有力地推进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二是严格资金日常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归集整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指标文件、支付凭据、项目资料等台账资料。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施工方,严禁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施工单位提供的非公账户、私人账户及其他单位账户。
三是强化资金绩效评价。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财政资金的经济性和效益性开展绩效评价,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握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运行过程中的使用情况,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加强补贴及租金收入管理。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积极关注民生,降低保障门槛,提高受益覆盖面,积极做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朱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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