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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遗属的基本生活需求,进一步提高遗属的基本生活水平,永修县财政局根据上级政策精神,对全县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遗属人员(含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关于提高2023年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从2023年1月起,永修县城镇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调整为885元。2023年遗属生活补助标准为当年城镇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乘以遗属生活补助比例。由补助发放单位提供县人社局审批遗属生活补助标准审批件的复印件,用于审核该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执行城市低保标准的比例。为确保遗属生活补助发放的真实性,准确掌握人员变化及到龄、去世及其他不再符合享受条件的情况,县相关部门严格执行遗属补助调整审核制度,在核准调标前,认真开展遗属补助自查工作,重点审核享受遗属补助人员资格情况,防止出现虚假冒领、死亡后继续申领遗属补助情况。
通过此次调标工作,广大遗属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遗属补助按时足额发放,使广大遗属充分享受到国家的优抚政策,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确保了政策的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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