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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财政坚决扛起粮食安全重任,落实落细各项扶持政策,为稳定粮食生产能力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实施奖补,激发种粮热情。安排专项资金358万元,对种植双季稻、油菜的农户、种植大户或合作社,分别给予300元/亩、150元/亩的补助。优化种粮补贴申报程序,严格落实“谁种粮、谁受益”,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834万元。筹集农业保险5200万元,优化农业保险服务,充分发挥政策性保险的支撑性作用,落实水稻全面保险,积极扩大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积极探索粮食产品价格、产量、收入保险。
二是科技兴农,提高粮食产能。推行集中育秧,积极打造20个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点),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育秧中心建设运营,对工厂化育秧达5亩以上且验收合格的,按实际育秧面积给予1000元/亩的奖补。推广机械作业,安排农机购置补贴483万元,积极落实购买插秧机叠加20%的县级购置补贴政策,确保全县水稻机播水平达47%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着力降低田间收获损耗。
三是培育大户,提高规模效益。组织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到村集体或新型种粮主体,重点培植流转耕地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发展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300户。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的粮食类专业合作社、粮食类家庭农场当年度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整治相对集中连片的抛荒地,对整治面积达50亩以上且按要求种植双季稻的,给予500元/亩的奖补,切实做到土地不闲置、不撂荒,应种尽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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