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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农村综合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宜春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农村综合改革为抓手,推进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红色美丽乡村建设、村级组织集体经济发展等项目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一是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制定《宜春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2022年,统筹安排中央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资金2909万元,共实施692个项目,主要包括村内道路(桥梁)、人居环境治理和村容村貌、活动场所、亮化绿化和农田水利设施等,受益村组629个,受益人口39.6万人。


二是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样板。争取安排中央和省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685万元,根据 “规划先行、生态宜居、突出特色、重点示范”的总体目标,在全市选择11个村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样板。上高县敖山镇洋林村项目。该项目是结合洋林村特色,将洋林归侨少数民族村打造成集生态观赏、康养休闲、文化教育、少数民族特色为一体的综合旅游点,打造成上高县乡村旅游新目的地。


三是打造红色美丽村庄。统筹安排红色美丽村庄资金23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100万元,按照“编制总体规划、保护红色文物、挖掘红色故事、打造教育基地”的要求,创建4个红色美丽名村。万载县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投资900万元,主要依托公路沿线两边红色资源,以点连片,整体推进,沿线突出红色主题,建设红色美丽村庄,打造红色教育基地。带动当地农民的投资热情,农家乐、休闲旅游和民宿发展迅速,红色旅游教育氛围浓厚。项目建成后,共接待红色研学人数1.8万余人,接待红色旅游人数6万多人。


四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市财政统筹安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700万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为加强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制定《宜春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各县市区申报项目,全市重点支持55个村,围绕特色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内生动力。2022年,扶持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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