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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溪县财政局不断探索和创新管理模式,完善保障机制,实现了村级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全覆盖,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仅解决了涉及面广的村级经济遗留问题3个、金额530多万元,新增集体资产1130万元,压减村级不合理支出上百万元,而且通过公开招租、发包、入股形式,盘活集体资产5280万元,盘活集体土地、林地14200亩,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是政府主导,产权界定政策明确。该县把政府主导解决产权不明问题,作为推进“三资”监管代理服务工作的关键环节。针对集体“三资”清理中反映出来的原村办小学产权、村委会阵地建设中财政投入部分的产权、县直各部门投入到村形成的各类设施等6类资产产权界定问题,县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办法,统一明确了产权归属政策口径。
二是部门联动,村集体资产身份明确。县纪委、财政、国土、林业、房管、国资等10余个部门整体联动,对村集体房屋产权登记办证、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办证、集体林木资产评估确认一律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免收费用,使全县2亿多元的村集体资产顺利取得了合法“身份证”。
三是群众认可,集体资产家底明确。充分发动和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到村集体产权界定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界定后的村集体资产,以公示栏和召开会议的形式予以公布,使群众对集体产权心中有数。经群众讨论、认可后,规定村集体对外出租和发包价值在3000元或出让标的额在2000元以上资产、出租和发包集体资源或以资产资源参股经营折价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委托乡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认可的良好机制,使全县的村集体产权清晰明了。
全县194个村(居委会)都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下设村集体“三资”监督小组,全面推行基层民主决策“五议五公开”制度,在“三资”监管代理服务过程中,收到群众建议102条,公开“三重一大”事项、“三资”清理结果和监管代理依据等100余项。构建了组织到位、业务精良、监督有力的专业化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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