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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多措并举提高政法经费水平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做好政法机关履行职能的坚强财力后盾,上高县财政局不断强化预算管理,科学统筹各项资金,不断提高政法系统经费水平。


一是建立机制保障,提高基本支出保障水平。按照核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基础绩效奖、加班费、五险一金等金额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年安排政法系统“保工资”经费8960万元。公安局、森林公安、交警大队的公用经费按4.5万元/人.年的标准进行安排,全年安排政法系统“保运转”经费2248万元,确保政法系统的日常经费开支。


二是强化重点保障,优化专项经费保障水平。不断强化“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司法救助、扫黑除恶、矛调中心服务、禁毒工作、雪亮工程、巡防费等专项资金支出。每年县本级安排政法系统专项经费7418万元,为政法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提供财力支撑。


三是优化审批程序,加快上级资金支付进度。对单位用款申请,优化审批程序,限时将收到的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至相关主管部门,助力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5月,全县收到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131.4万元,分配进度达100%。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完善政法系统非税收入管理。为充分调动政法部门非税执收的积极性,同时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对非税收入征管部门实行激励机制,如2017年起对公安局的罚没收入进行全额返还,执行五年,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局的执法经费及技术用房建设等;为保障交警大队平稳运行,加快交通电子警察等设备的更新换代,促进文明城市的建设,从2023年起,交警大队罚没收入返还提高20%等。


五是加强绩效管理,提升政法资金使用效益。将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配套政法资金、非税收入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做好绩效评价,认真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对于无效资金财政进行收回或减少下一年预算数,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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