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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县财政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其中黎川县获省财政奖励120万元。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黎川县财政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升政策效能,努力推动经济总体回升向好,促进“四区四宜”新黎川高质量发展。
一、挖潜增收保财力
紧盯目标任务,加强财税协作,强化收入动态监测,准加大稽查清缴力度,扎实推进非税收缴,加大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和重大案件执法收入,坚决做到应收尽收,按进度足额入库,做大地方财政蛋糕。2023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8.65亿元,同比增长23.5%,增幅全市排名第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97亿元,同比增长27.5%,增幅全市排名第一。
二、助企纾困助发展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3年全年我县共面向各类经营主体减税降费7039.4万元,涉及2372户次,落地进度100%。二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我县严格执行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2023年我县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为14293.29万元,占采购总金额的99.88%,同时深入推进落实“政采贷”,共向中小微企业放款419万元,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支持产业发展,年初预算安排1.22亿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家具、陶瓷等重点产业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三、兜牢底线惠民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关切,坚持节用为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一是坚持兜牢基本。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年初预算安排“三保”支出15.26亿元,占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5.4%,牢牢守住“三保”底线。二是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统筹财政资金8.27亿元,支持教育、文化高质量发展;支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支持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开展污染防治推进城区和农村环境再提升。三是支持乡村振兴。统筹安排6638万元支持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支持培育和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力,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努力培植财源税源,确保完成年初财政收入目标。同时,以更大决心应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以更高标准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以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推动财政健康平稳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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