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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以“四个明确”扎实推进绩效自评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永新县财政局组织全县209个部门和单位开展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项目2294个,涉及金额35.31亿元。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把责任落到实处。绩效自评以“谁负责项目实施,谁进行绩效评价”和“自评为主,财政重点评价并重”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预算单位对绩效自评的结果负责,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有效压实绩效管理工作责任。

二是明确自评范围,实现评价“全覆盖”。绩效自评将2023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纳入自评范围,确保“四本预算”实现评价全覆盖。据统计,此次纳入绩效自评的项目共计2294个,绩效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可行性和操作性。永新县财政局印发了《永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函》至各部门(单位),进一步明确绩效自评的时间节点、内容及各预算单位需填报的相关材料。在自评工作完成后,县财政局将抽取一定比例的自评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现场评价和重点复核,对于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强审核。

四是明确结果运用,加强督促整改。绩效自评严把材料审核关和信息公开关,要求各预算单位在县级财政决算平台公开绩效自评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按照“奖优罚劣”原则,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予以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进行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由财政预算部门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下一步,永新县财政局将根据部门(单位)的自评结果情况及在评价及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相关部门单位,明确整改期限,提升整改效率和整改质量。同步做好评价结果与政策完善、预算挂钩工作,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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