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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以“职”提“质”,优化道路交通救助管理新模式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支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打通生命“绿色通道”,景德镇市财政局坚持履职尽责、强化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持续优化道路交通救助管理新模式,拓宽道路交通救助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推动道路交通救助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部门配合,建立协同联动长效机制。加强跨部门间的协同联动、联合发力,与公安、卫健、人保财险等责任部门联合建立起高效顺通、信息共享、资源互补的道路交通救助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协调并解决道路交通救助管理中出现的难题。各部门分工合作、有序推进,进一步凝聚了工作合力、提升了工作效率、增强了政策效能,为构建更加高效、和谐的道路交通救助环境,稳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立足财政职责,落细救助基金惠民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立足部门职责,提升保障水平,确保经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全力保障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方合法权益。截至目前,2024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已垫付救助案件12起,垫付金额总计557421.28元,救助12人。追偿2024年发生的救助案件3起,已追偿金额180322.14元,涉及交通事故责任人3人,实现了救助基金的持续保障和循环使用。同时,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用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用情况。

三是主动担当作为,助力基金管理提质增效。根据江西省关于救助基金管理改革的相关部署,积极做好引入第三方机构管理基金衔接工作,在平稳过渡垫付申请和救助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梳理以往年度尚未追偿的救助案件。截至目前,全市已追偿以往年度发生的救助案件6起,已追偿金额260296.2元,涉及交通事故责任人6人;正在追偿以往年度发生的救助案件9起,涉及追偿金额588793元,交通事故责任人9人。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救助政策,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切身利益。

下一步,景德镇市财政局将从政策宣传、机制建设、沟通协作等方面发力,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消除痛点,持续推进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基金高质量发展,让救助基金真正成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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